相从共生,更相报偿
佛光明
“相从共生,更相报偿”,两句话表明冤冤相报,无有穷尽。地狱业尽了,你这个果报报尽,你可以离开地狱了。可是过去杀的这些冤亲债主,有人记恨心,所谓深仇大恨,他不忘记,他要找你报复。所谓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无论用什么手段,非法夺取的,你一定要还债、要还命。
《会疏》曰:杀生等人,生生同出,过去被你杀的人,他会跟你在同一个时候出现在这个世间。这是什么? 业力的感应,不同出在一个世间,他就不能报仇,不能向你要债,一定是又来了。你会死在他手上,你的财产会被夺取。你甘不甘心? 你不甘心,因为你不知道前生的事情,你把他当作冤家对头,来生的时候又要讨债还债,又要讨命偿命。
这样的冤冤相报,世世代代没完没了,这多痛苦,双方都痛苦。所以,他要遇到三宝、遇到佛法,把这些事情都搞清楚、搞明白了,纵然是被人杀了,不怨恨。我过去欠他的,这个帐了了,下一生再不纠缠,债务还清了,没有怨恨,这才能化解。这个缘不容易遇到,遇不到你就转不过来,这个冤冤相报何时了!
所以《会疏》里头说,“杀生等人,生生同出,彼此互害,报其怨恨也。”例如被杀者为索还命债,必追逐其冤对,就是冤家对头,同时出现世间方能报偿,是故冤家债主相从共生,又遇到了。“今生人杀其羊,当来人死为羊,羊死为人。”那个羊死了变成人,投人胎,到人道来;人死了之后,堕到畜生道去,那个羊又碰到这个人,这个人把牠杀掉了。
又如猫死为鼠,老鼠死了之后牠变成猫,“世世同生,讨命偿债,故云更相报偿。盖因讨债之人,往往报复过甚”,超过了,“又结新冤,故无了期”。而且怎么样?一世比一世严重,一世比一世残酷,真正是苦不堪言,这桩事情总要搞清楚、搞明白。
佛有智慧,佛慈悲,教导我们“冤家宜解不宜结”,决定不跟人结怨、不跟畜生结怨、不跟鬼神结怨。现在人难了,鬼神不相信,畜生也不相信,跟人结怨他不在乎。想尽方法伤害别人,满足自己,损人利己,都是这样的心,都是这么个念头,这怎么得了?这个世界还会有安定和平吗?我们前面举联合国的报告,现在这个世间,每天杀生吃牠肉,地上走的、水里头游的、空中飞的,全世界一年要杀多少?三千三百七十亿。
这是历史上闻所未闻的,从来没有过的,哪一个时代能杀这么多?联合国卫生组织又告诉我们,每天这个地球上孕妇堕胎的超过十五万人。这不是杀别人,杀自己儿女,每天要超过十五万,一年超过五千万。佛在经上告诉我们,儿女跟父母四种缘,没有四种缘不到你家来。第一个是报恩的,过去生中你对他有好处、有恩德,这一生到你家投胎,报恩。
报恩就是中国人所说的孝子贤孙,好事情。你把他杀掉了,你堕胎把他杀掉了,你看,报恩变成仇人,来世再到你家来的时候是你的仇人,他是来报仇的了。我曾经看到个信息,好像是在香港发生的,一个妇女,年岁还不是很大,堕胎四十多次,这怎么得了?这一生造的这个罪业,生生世世都酬偿不了。从这一段经文里面来看,她与哪一种罪相应?无间地狱,太可怕了!